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峻,近年来,全球变暖,雾霾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到了人类的居住环境,全球各国为应对环境问题达成了共识,纷纷采取各种节能减排的措施,而中国位于世界温室气体排放排名表的首位,减排更是势在必行。于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运而生,碳排放权交易(简称#8220;碳交易#8221;)是指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参与节能减排,将企业碳排放纳入管理体系,无偿分配给企业一定的碳排放权配额,鼓励企业在配额内进行碳排放,如果企业的碳排放量小于配额,则多余的碳排放权配额可以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进行售卖。如果企业的碳排放量大于配额,则需要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购买碳排放权。通过这样一个交易,可以使得企业合理利用碳资源。怎样定性定量地表示碳排放权呢?就要对其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实际意义是如实地反映碳资源的利用情况、环境保护程度、污染控制力度等,从而倡导企业发展低碳经济,高效利用碳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对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和计量还是属于比较模糊的阶段,还没有明确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准则和制度规定,故有做进一步探索的需要。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从目前发展低碳经济的国内外环境大背景出发,充分借鉴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对碳排放权进行确认、计量、国内外相关问题的比较以及针对我国低碳经济下建立的碳交易市场出现的问题提出的一些建议措施做出一番研究和陈述。
研究的内容
一、现如今环境大背景的介绍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外关于碳排放权的讨论研究不同步,国外先于国内对这些项目的研究,在 1997 年 制定的 《京都议定书》 以法律形式确定了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措施,于是碳排放便成为了在国际市场上可以交易的商品,碳排放权交易就此产生了,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核算也因此而发展起来。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发展更为快速。
但目前各国对于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意见还不一致,是属于存货、无形资产还是金融资产各国的看法有所不同,认为碳排放权应确认为存货的主要有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早期所作的规定以及部分学者;而 IASB 于 2004 年公布的 IRFIC 3《排污权》 则规定:排放权符合资产的定义,且没有实物形态,属于资产中的无形资产;认为应将碳排放权确认为金融工具的主要有 ASB (1998) 发布的 FRS 13,我国目前一般将碳减排量确认为存货;对于碳排放权的计量属性世界各国也存在不一致看法,FERC(1993)规定按历史成本计量;而 IFRIC 3 对发放的碳排放配额按发放日的市场价值计量,对从市场购买的配额则按历史成本计量。我国学者周志方和肖序(2010) 主张采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相结合的计量属性。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 2022年11月30日前:搜集阅读相关资料,确定选题;2.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0日:在搜集并阅读资料后撰写、提交修改写出开题报告;
3.2022年1月1日-3月19日:广泛搜集与选题有关著作和文献,仔细阅读资料,了解国内外与选题相关研究水平和状况,找准切入点写出论文提纲;并撰写初稿。
4.2022年3月20日-4月10日:重点解决写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完成中期检查。
5. 参考文献
[1]王晓燕,王宇. 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4(33):30-32
[2]宁军荣. 碳交易中碳排放权会计的确认与计量 [J].商,2015:155
[3]张蔚伟.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