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近些年,无论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还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都呈急剧增长之势,呈现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是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不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问题越来越突出。各个省市在发展小额贷款司的实践中,虽然也出台了诸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文件,但是这些规范的层次较低、效力不够。这样就使得我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还非常之混乱,严重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对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研究意义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从理论意义来看,本文的研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理论研究的发展。从目前的理论研究来看,国内学者就小额贷款公司的意义、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完善措施等都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些都为本题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但是目前的理论研究中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理论研究则相对不足。本文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问题和对策的研究,有利于促进小额贷款监管理论的发展,从而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理论研究。二是从现实意义来看,本文的研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本文针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方面的不足,在借鉴国外小额贷款机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国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完善方面的建议,促进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第一部分引言这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第二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界定及理论基础,主要对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必要性进行理论分析,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于#8220;只贷不存#8221;模式的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专门单列出来进行具体研究,而大多将其放在微型金融机构的范畴里进行系统研究。不同类型的微型金融机构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属性,涉及的政策导向和法律监管也有所不同。但从总体来看,研究小额贷款机构监管问题的专家们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共识。
一是审慎性监管与非审慎性监管的选择。学界普遍认为,可以吸收存款的微型金融从业者需要接受审慎的政府监管,这种监管能够保证微型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而对于纯信贷微型金融机构,主张对其进行相对宽松的非审慎的监管。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本文在总体上遵循#8220;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8221;的基本思路,从小额贷公司监管的相关理论出发,通过介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程及相关监管现状,析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我国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具体措施。
(1)准备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月)完成课题研究方案的设计、申报工作,进行相应资料的收集,并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课题研究的计划,以确保课题研究顺利开展。
(2)研究阶段(2022年2月-2022年4月)根据执行计划进行研究,开展相应的研讨活动,坚持理论构建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撰写阶段性的研究报告。
(3)总结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对本课题研究过程及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形成课题总结报告,做好论文报告准备。
5. 参考文献
[1] Richard Rosenberg. 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 of Microfinance [J]. CGAP Donor Brief,2003
[2]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 茅于轼.一个经济学家的良知与思考[M].陕西: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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